吉林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位于长春市,场面令人揪心且气愤!
接到最新消息,2020年8月1日,吉林长春发生一起打人事件,一名年约50岁左右的男子,在公交车上骂骂咧咧,并且不管车内乘客的拆劝,直接对公交车司机进行动粗。据了解,事件发生在21路公交车上,一名中年男子不断对公交车司机辱骂,动粗口,他嘴里振振有词:“装啥装,我也是公交公司的!”虽然周围不少乘客,都在劝打人的男子住手,可对方并不理会,依旧对公交车司机动粗,气焰十分嚣张,场面令人气愤。
随后,被打司机向警方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且带走了打人男子。据公交车所属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们的司机,听到有老太太在后面敲门,便停车让她上来,随后关上了车门,打人男子和老太太是一家人,因为没有赶上车,由此迁怒于公交车司机。警方现在已经介入调查。
很多网友了解到这起突发的打人事件之后,也是非常关心现场的情况,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不管什么原因,人家车上还有乘客呢,你上去就打如果是因为在公交站点司机未停靠,你可以投诉啊,打什么人啊”“长春的很多公交车司机素质都比较低,经常大吼大叫,态度非常恶劣”“除了那个人和小孩,其他人就那么无动于衷了吗?都不想要命了,都不去劝架”“还敢大言不惭说自己是公交车公司的,不知道车上多少乘客吗?一定要严惩不贷”
冲动是魔鬼!对于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旦确立,起点刑就是三年。希望市民要引以为戒,忍一时风平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