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襄阳、南阳两地燃气监管执法部门共同努力,成功查处一起跨省燃气非法经营案。这也是襄阳、南阳首次跨区域联合查处的燃气非法经营案。
今年5月,接群众投诉,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相关部门,在襄城区一村民家中查扣30个50公斤(空瓶)液化气瓶、4个13公斤(重瓶)液化气瓶。经调查核实,该村民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南阳市新野县冠丰液化气站灌装液化石油气,然后非法销售。
按照《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因此,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该村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介绍,为打击燃气非法经营行为,我市住建、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燃气违法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向上追溯气源,向下查扣气瓶。
针对该村民从外省非法灌装燃气,运回襄阳非法销售一事,由于之前没有跨省执法的先例,一度让执法人员犯了难:要不要继续追查气源?
面对这一特殊案件,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商议。最终在市住建局的大力支持下,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向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发函并移交证据,提请当地对新野县冠丰液化气站进行调查。
得知此事后,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责成新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经调查,新野县冠丰液化气站承认非法灌装一事,未按规定询问灌装人是否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违反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处罚。新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对新野县冠丰液化气站当事人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