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信息 > 信息聚合 > 最高检:严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内鬼”

最高检:严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内鬼”

2022-04-21 17:49:14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0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将行业“内鬼”和职业团伙作为重点从严惩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称,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呈多发态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污蚀网络环境。据统计,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4万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2.9万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当前,犯罪分子或是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以此作为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或是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进行“画像”实施精准诈骗。从检察办案情况看,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其中不乏个人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几经流转,不少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给普通民众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特别是一些行业“内鬼”泄露信息问题相对突出。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认真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2021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同比上升64%。特别是将行业“内鬼”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处,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共审查起诉相关涉案人员300余件500余人。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2021年,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

  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将行业“内鬼”和职业团伙作为重点从严惩治。在查办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溯源上游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人员,围绕信息获取、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同步加强全链条打击。聚焦侵害个人敏感信息、特殊群体个人信息以及大规模个人信息案件,聚焦重点行业部门和平台企业,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联动,推动源头治理。结合司法办案,持续推动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全民保护的社会氛围。

  此外,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还提醒公众三方面防骗识骗:一是切莫贪图眼前蝇头小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能轻信网络上尤其是陌生人所谓“一夜暴富”“高额收益”“内部消息”“专家意见”等话语。对于自身不熟悉的行业、领域,要充分反复了解,审慎作出决定,不要被眼前小利蒙蔽双眼误入骗局。

  二是切莫追随不良网络文化。当前,不良网络文化腐蚀着公众的思想,降低了一些人在网络空间辨别分析的能力。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这一特点,紧盯沉溺于不良文化的群体实施精准诈骗。比较典型的如“饭圈”文化,利用年轻人“追星”的盲从心理轻松达到诈骗目的。对此,要自觉远离抵制不良低俗文化,追寻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要以健康的心态参与网络活动,切不可抱着“猎奇”“猎艳”等不良心态,落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

  三要切莫轻信“前沿概念技术”。随着网络技术、数字经济发展,各种新概念、新技术、新产业不断出现,社会公众对此认识不清、了解不深。犯罪分子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吹捧概念、包装项目,以“新瓶装旧酒”“挂羊头卖狗头”等方式实施诈骗。社会公众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些前沿概念、技术,尽可能通过正规渠道认识了解,不要轻信所谓“专家”“内部人士”的意见,三思而后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标签:
免费发布分类信息